当前位置:主页论语季氏篇原文和翻译 对比
【原文】
16.3 孔子曰:“禄之去公室五世矣①,政逮于大夫四世矣②,故夫三桓之子孙微矣。”
【注释】
①禄:俸禄,这里指政权。公室.诸侯的家族。
②逮(dài):及。四世.指季孙氏文子、武子、平子、桓子四世。
【翻译】
孔子说:“国家政权离开了鲁国公室已经五代了,政权落到大夫手中已经四代了,所以鲁桓公的三家子孙都衰微了。”
【解读】
破坏制度必然走向失败
这一段文字是承接上一段文字而发的,上段文字中说到权力下移,导致政权不稳定、不长远。此章继续探讨这个问题,指出“禄之去公室”“政逮于大夫”这些不合常理的行为,会导致政权的覆灭。当统治无道、政治失序之时,就会发生权力下移现象。中央丧失权威,必然会形成其他权势集团。起初,中央权力可能还名存实亡,后来就会变得名义上也不存在了,照此发展下去,这个政权就消亡了。更可怕的是,如果对这种情况不加遏制,还容易形成恶性循环,致使悲剧不断发生。基于这种认识,孔子做出了“三桓之子孙微矣”的预言,后来的历史充分证明了孔子的前瞻性与历史发展的眼光。
翻开春秋史,鲁庄公死后,文公即位。鲁庄公的儿子襄仲担任要职,权倾朝野。文公即位后,他多次代表鲁国出使齐、晋等强国,为鲁国立下了汗马功劳。凭借着这些功绩,襄仲逐渐掌握了实权。另外,他还与鲁文公的宠姬敬嬴关系非同一般。敬嬴请求襄仲协助自己,立自己所生的儿子公子馁为储君。公元前609年,鲁文公去世,襄仲杀死了文公正妻所生的公子恶与公子视,强行立庶出的公子馁为鲁侯,这就是鲁宣公。因为襄仲居于曲阜东门,故称东门氏。东门氏专权,鲁国进入“禄之去公室”的时代。
三桓就是指鲁桓公之后孟氏、叔孙氏、季氏三家,他们是鲁国公族,势力强大,与东门氏之间从未停止过对权力的争夺。但是,孟氏和叔孙氏的争夺之战都以失败而告终,季氏当时的实力与襄仲相比,悬殊很大。季文子为了防止被襄仲迫害,采取了缓兵之计,表面上依附于东门氏,暗中壮大自己的实力。宣公八年,襄仲将死,安排儿子公孙归父执掌鲁国政权。这时,以季文子为代表的三桓实力已经非常强大了,而东门氏则日渐衰微。鲁宣公开始依靠三桓的力量,比如听从季文子的建议,推行初税亩,开垦私田。这些制度得到了百姓的拥护,很多百姓都自愿依附于季氏,甚至出现了民不知君而只知季氏的现象。鲁宣公感到公室受到威胁了,决意借晋国之力去三桓,于是派公孙归父出访晋国。但公孙归父还没有回到鲁国,宣公就死了。季文子趁机把持国政,揭批当年襄仲杀嫡立庶之罪,朝中大臣也纷纷附和。公孙归父在回国路上听闻此事,吓得逃到齐国去了。此后,季文子执鲁国政,三桓随之雄起。鲁国进入了“政逮于大夫”的时代。
读了历史,我们可以看到不管是东门氏还是以季氏为代表的三桓,他们的行为都是对制度的破坏。谁掌握权力,掌握什么样的权力,这些都是制度所规定的内容。一旦制度被破坏了,有没有引起相应的注意,就会引发恶性循环。孔子所推崇的三代时期,权力的转移是通过禅让实现的,这是一种制度。三代之后,中央集权,权力是世袭的,这也是一种制度。不管是何种制度,只要坚持下去,就不会出大乱子,但是一旦制度被打破,不按照原来的路子走,就会出大问题。东门破坏制度,季氏效法夺其权;季氏藐视君主,家臣阳虎效法,对季氏发难作乱。破坏制度引发的恶果,毫厘不爽。
不管是一个国家,还是企业等其他组织,都要重视制度的严肃性。制度被破坏要及时弥补,不能让破坏制度带来的危害蔓延开来,更不能让它形成一种恶性循环。否则,再伟大的事业,也会最终走向败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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