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虽小,勿擅为共1篇

事虽小,勿擅为。苟擅为,子道亏。

当前位置:主页弟子规第二章 入则孝 【原文】 事①虽②小③,勿擅④为⑤。苟⑥擅为,子⑦道⑧亏⑨。 【注释】 ①事:其本义为职位,后引申为事务、事情,作动词使用时,表示从事、侍奉、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