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凡官民材,必先论之①。论辨然后使之,任事然后爵之,位定然后禄之。爵人于朝,与士共之。刑人于市,与众弃之。是故公家不畜刑人,大夫弗养,士遇之涂弗与言也;屏之四方,唯其所之,不及以政,亦弗故生也。诸侯之于天子也,比年②一小聘③,三年一大聘④,五年一朝。
 
【注释】
 
①论之:考察其德与才。
 
②比年:每年。
 
③小聘:以大夫为使节叫小聘。
 
④大聘:以卿为使节叫大聘。
 
【翻译】
 
凡是在平民中选举有才能的人为官,对于其德行一定要先进行考察。考察清楚了,然后才加以任用。如果胜任工作,之后再授予爵位,给予相应的俸禄。在朝廷上品评某人爵位时,让士也一道参加,这样才显得公正。将处决犯人的地方选在闹市,使得百姓都唾弃他,这样才大快人心。因此受过刑罚的人,君王是不加以任用的,大夫也不会将其收留,士与之相逢也不会理会他。将他们流放到偏远地区,无论他们走到哪里,国家不向他们征收赋税也不会分给他们土地,表示不想让他们活在人间。诸侯对于天子,每年要派大夫去聘问一次,每三年要派卿去聘问一次,每隔五年诸侯要上朝朝见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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