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传》曰:“有从轻而重。”公子之妻为其皇姑。“有从重而轻。”为妻之父母。“有从无服而有服。”公子之妻为公子之外兄弟。“有从有服而无服。”公子为其妻之父母。《传》曰:“母出,则为继母之党服;母死,则为其母之党服。”为其母之党服,则不为继母之党服。
 
【翻译】
 
《大传》篇在谈到从服时曾说:“有的本应跟着穿较轻的丧服而变为穿较重的丧服。”例如,君王的庶子为其生母仅仅头戴练冠,穿用小功布做的丧服,而且葬后即除;而庶子之妻却要为庶子的生母服齐衰期。“有的本应跟着穿较重的丧服而变为穿较轻的丧服。”例如,妻为其娘家父母服齐衰期,是重服;而丈夫为其岳父母仅服缌麻,是轻服。“有的是自己所从的人不为死者穿孝服而自己却要为死者穿孝服。”例如,君王的庶子不为其远房兄弟服丧,而君王的庶子之妻却要为庶子的远房兄弟服丧。“有的是本来应该跟着穿孝服却变为不用跟着穿孝服了。”例如,君王的庶子为其妻之父母;如果他是嫡子,就可以为之服缌麻三月,但因为他是嫡子,所以就从有服变为无服了。古书上又说:“如果母亲是被父亲休弃出门,做儿子的就要为继母的娘家人服丧;如果母亲去世了,那就为母亲的娘家人服丧。”凡是已为母亲的娘家人服过丧的,就不再为继母的娘家人服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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