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孟子去齐,居休1。公孙丑问曰:“仕而不受禄,古之道乎?”曰:“非也。于崇2,吾得见王,退而有去志;不欲变,故不受也。继而有师命3,不可以请。久于齐,非我志也。”
 
【翻译】
 
孟子离开齐国,住在休地。公孙丑问道:“做官却不受俸禄,合乎古道吗?”孟子说:“不。在崇,我见到了齐王,回来便有离开的想法;不想改变,所以不接受俸禄。不久,齐国有战事,这时不宜请求离开。然而长久淹留在齐国,并不是我的心意。”
 
【注释】
 
(1)休:故城在今山东滕州北,距孟子家约百里。
 
(2)崇:地名,今不可考。
 
(3)师命:师旅之命。

标签: 公孙丑章句下凡十四章, 公孙丑章句

← 上一篇:然友反命,定为三年之丧。父兄百官皆不欲,曰:“吾宗国鲁先君莫之行,吾先君亦莫之行也,至于子之身而反之,不可。且《志》曰:‘丧祭从先祖。’曰:‘吾有所受之也。’” 谓然友曰:“吾他日未尝学问,好驰马试剑。今也父兄百官不我足也,恐其不能尽于大事,子为我问孟子!”然友复之邹问孟子。 原文翻译注释解读 下一篇:孟子去齐,充虞路问曰:“夫子若有不豫色然。前日虞闻诸夫子曰:‘君子不怨天,不尤人。’”曰:“彼一时,此一时也。五百年必有王者兴,其间必有名世者。由周而来,七百有余岁矣。以其数,则过矣;以其时考之,则可矣。夫天未欲平治天下也;如欲平治天下,当今之世,舍我其谁也!吾何为不豫哉?” 原文翻译注释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