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 这一章是说明不孝是最大的罪恶,并指出引致社会大乱的三个根源。
【原文】 子曰:“五刑之属三千(1),而罪莫大于不孝(2)。要君者无上(3),非圣人者无法(4),非孝者无亲(5)。此大乱之道也(6)。”
【翻译】 孔子说:“古代的刑法有五大类,所归属的犯罪之条列,有三千种之多,其中没有比不孝的罪行更大的。要胁君主的人,是心目中没有君主的存在;反对圣人的人,是心中没有礼法的存在;反对孝道的人,是心目中没有父母的存在。这三种恶行,都是造成天下大乱的根源。”
【注释】 (1)五刑之属三千:五刑,墨、劓、剕、宫、大辟。处以五刑的罪行共有三千条。 (2)罪莫大于不孝:所有应处以五刑的三千条罪行中,没有比不孝更重的罪行了。即不孝为罪恶之极。此句言不孝之罪,不在三千条罪行之中。 (3)要君者无上:要,强求、要挟、胁迫,有所依仗而强硬要求。者,指代人。无上,藐视君上,即目无君长,反对或凌辱君长。 (4)非圣人者无法:非,责难、诽谤、诋毁。圣人,具有最高道德标准的人。非圣,就是对周公、孔子等所谓圣人的言论、著述进行诽谤或不恭敬对待。 (5)非孝者无亲:非,非议,不赞成。非孝,诽谤他人的孝行。 (6)此大乱之道也:大乱,最严重的祸患悖乱。道,根源,意为导致大乱。
子曰:“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要君者无上,非圣人者无法,非孝者无亲。此大乱之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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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尼居,曾子侍。子曰:“先王有至德要道,以顺天下,民用和睦,上下无怨。汝知之乎?”曾子避席曰:“参不敏,何足以知之?”子曰:“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复坐,吾语汝。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大雅》云:‘无念尔祖,聿修厥德。’”
子曰: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爱敬尽于事亲,而德教加于百姓,形于四海。蓋天子之孝也。《甫刑》云:“一人有庆,兆民赖之。”
在上不骄,高而不危;制节谨度,满而不溢。高而不危,所以长守贵也;满而不溢,所以长守富也。富贵不离其身,然后能保其社稷,而和其民人。蓋诸侯之孝也。《诗》云:“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
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非先王之法言,不敢道;非先王之德行,不敢行。是故非法不言,非道不行。口无择言,身无择行。言满天下无口过,行满天下无怨恶。三者备矣,然后能守其宗庙。蓋卿大夫之孝也。《诗》云:“夙夜匪懈,以事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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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于事父以事母,而爱同;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故母取其爱,而君取其敬,兼之者父也。故以孝事君则忠,以敬事长则顺。忠顺不失,以事其上,然后能保其禄位,而守其祭祀。蓋士之孝也。《诗》云:“夙兴夜寐,无忝尔所生。”
曾子曰:“甚哉,孝之大也!”子曰:“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天地之经,而民是则之。则天之明,因地之利,以顺天下,是以其教不肃而成。其政不严而治。先王见教之可以化民也,是故先之以博爱,而民莫遗其亲;陈之以德义,而民兴行;先之以敬让,而民不争。导之以礼乐,而民和睦;示之以好恶,而民知禁。《诗》云:‘赫赫师尹,民具尔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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