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曰:“攻乎异端,斯害也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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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2.16 子曰:“攻乎异端①,斯害也已②!”

【注释】

①攻.做。异端:中庸的两端,指“过”和',不及”。

②斯:连词,这就、那就的意思。也已:语气词。

【翻译】

孔子说:“做事情过或不及,都是祸害啊!”

【解读】

异端就是指中庸的两端,一个是过,一个是不及,孔子讲究中庸,主张执两端而用其中,亦即是不要偏执一端。对于异端不要闭目塞听,而是要去研究,知道了它的弊端在哪儿,辨识能力和免疫能力也就在了解抵抗中逐渐形成,不会去盲目听从。这也就是俗语所说的“见怪不怪,其怪自败”。故孔子主张要能容纳不同的意见,博施广采,兼收并蓄,巧妙地结合事物的两端,从中抓住事物的本质,这样才能辨识明了,避免偏执一端的毛病。

孔子主张博施广采、兼收并蓄,反对偏执一端、刚愎自用。

【名家解读】

“君子”是以“中庸”为指导思想的,“小人”或“乡愿”是按反中庸的折衷主义行事的。“中庸”是通过“和”来“执两用中”的,而这个“中”又表现为“时中”;“反中庸”,大概是通过“同”来得其所中的,因而“肆无忌惮”。中庸者“能好人、能恶人”(《里仁》),因而“乡人之善者好之,其不善者恶之”(《子路》);反中庸者“同乎流俗,合乎污世”,因而“一乡皆称愿人焉”。可见,中庸是有原则的,反中庸是无原则的;中庸是克己复礼的,反中庸是克己谀人的;中庸是和而有节(或“和而不流”)的,反中庸是知和而和(或“和而流”)的。如果说反中庸也有原则的话,那么它的原则在人,而中庸的原则在己;它的原则在“利”,中庸的原则在“义”;它的原则在“得”,中庸的原则在“安”;它的原则在效果,中庸的原则在动机。这是正、反中庸的根本区别,也是孔子告诫弟子“为君子儒,毋为小人儒”(《雍也》)的理论根据。

——庞朴《论孔子的思想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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