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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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3.25 子谓《韶》①:“尽美矣②,又尽善也③。”谓《武》④:“尽美矣,未尽善也。”

【注释】

①《韶》:相传是舜时的乐曲名。

②美:指乐曲的声音美。

③善:指乐曲的内容美。

④《武》:相传是周武王时的乐曲名。

【翻译】

孔子评论《韶》,说:“乐曲美极了,内容也好极了。”评论《武》,说:“乐曲美极了,内容还不是完全好。”

【解读】

国乐当尽善尽美

仁德的内容和蕴含就是善,而好的表现形式和手段就是美。也就是说,如果能将艺术的内涵和表现形式完美地结合起来,就是尽善尽美。虞舜时期的《韶》乐,有着浑厚的道德基础,而且形式完美,是尽善尽美的。但是,到了周武王时期的《武》乐,虽然在形式上也是完美的,可是在道德基础上却存在着缺憾,只有尽美没有尽善。由此可知,孔子所期待的社会,应当是个完美的、尽善的、和平的,没有暴力的理想社会。

在孔子看来,礼乐制度的核心在于“仁”。如果失去了这个核心,礼乐就没有什么价值了。他曾经说过,“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也就是说,人不仁不可以谈及礼乐。而真正的仁者之乐,必然是尽善的。这种“仁”的音乐能够陶冶人的性情,提高人的修养,最终可以用来巩固统治,并使社会安定。

在礼乐制度较为完备的三代,统治者对音乐是十分重视的,所以都以政府的名义制作大型乐舞,用于国家大典。这种乐舞,必然反映着统治者的意志和治政心态。舜靠美德受禅天下,以仁德治理天下,那么,在他主持下制作的大型乐舞,必然反映着他对仁德重视和对民众的关爱。这种内在的精神,就是孔子所说的“善”,而乐音的悦耳,则是孔子所说的“美”,所谓“尽善尽美”,就是对音乐内涵和表现形式的高度赞美。

武王推翻商朝统治,毕竟是武力征服,虽有其不得已之处,但还是沾染上了暴力和鲜血,在道德上存在着污点。周武王崇尚武力,这一点必然会在他主持制作的乐舞中反映出来,这种蕴含在音乐中的暴力思想,与“仁德”是背道而驰的,故曰“未尽善”。我们再看后代,唐朝建立以后,在唐太宗李世民的主持下,唐代宫廷乐师制作了大型乐舞《秦王破阵舞》,其间充满金鼓之声和杀伐之气,如果让孔子评价,肯定说它“不善”。

这种体现在音乐之中的统治思想,必然会对君主们的治政方略乃至治下民众的潜在心理产生影响。崇尚仁德,君主就会心存仁爱,民间会形成良善风俗,有利于长治久安;崇尚暴力,君主就会喜欢暴政,民间也会有暴戾之气,社会容易出轨。西周末年,厉王暴政,最终导致国家覆亡。唐朝时期,社会崇尚军功,边将安禄山欲壑难填,起兵发动安史之乱,大唐由盛转衰。这两个朝代国乐中有不善的暴力内蕴,最终又都因暴力而衰亡。礼乐之于国家的意义,来不得半点含糊,故求尽善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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