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城》读后感:人啊,都活在自己的想象中

只有文学能温润灵魂。

看到街上的妇女们穿的清凉,我突然就意识到,一件衣服适不适合穿出来,关键不在于能遮住多少肉而在于衣服的款式,只要是合适的款式合理的穿搭都能展示出高尚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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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的雅俗也不在于描写的内容是什么,关键在于文字故事给我们传递出的感受。如果调动了更多的生理感受那就比较恶俗,如果能提供更多的温润人心的馥郁之气那自然好。可我还是不能用一个定义来一下子区分开雅俗,雅俗只是一种个人的感受。其实在感官之快和灵魂之美之间我们还是有共同的追求。比如,如果给我们一千本小说,让大家选择可以流传给子孙的十本,我想大家还是能取得一致的。什么是好什么是差,能认识一千个字的心智正常的人都能够做出合理的区分,但在日常生活中个体却是在灵魂与肉体之间犹豫,在得到感官的愉悦和收获灵魂的美好之间徘徊。

读小说就像看女人穿衣服,恶俗的自然不想多看一眼,贵妇式的装扮又曲高和寡,在遮肉的多少和合适的款式之间做个平衡,把美人装点的更美,这是小说家要费尽心思的地方。好的文学是贡献美的,是把灵魂引向高处的,是能温润灵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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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看多了人就枯燥,好比在贫瘠的土地上栽种了一片花椒树,看起来好像郁郁葱葱,其实树干多刺果实苦麻,虽然于美味少不得,但毕竟只是佐料。公文看多了就只有八股的转合,于人的心智是有害的。技术文大多是改造客观世界的是外向的,直指人心的内向审视还得是文学。人的一生需要不断从上帝的视角来审视自己审视群体,好的文学给我们提供了反观自己的镜子,一方面照出自己“皮袍下藏着的小”来,一方面修正自己的的灵魂飘向更接近上帝的地方,好的文学是能温润灵魂的。

读完《文城》让我半天不能释怀,和《文城》最相似的小说是《山楂树之恋》,都是用全文对最后几页做铺垫,小说到了最后,读者的情感才如决堤之水奔涌不止,而在此之前读者如云里雾里不得其妙。这本小说没有江南之美,人物不够立体,情节简单扁平,角色没有值得特别讨论的代表性,但有余华的名声和文字功底的加持,这本小说还是值得去读的。

林祥福和小美的命运,余华编的凄惨但算不上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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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啊,一出发就忘了初心。

林祥福的初心是找小美,但后来就在溪镇安顿下来立业发家又与土匪抗争,小美没有找到却不愿活着离开溪镇,找小美似乎只是一个情结,找小美成后来就在不知不觉中演化成了随遇而安的等小美,再后来林祥福的内心又把等小美变成了给女儿找母亲,初心的遗失和感情的变化是在不知不觉间发生的。小美也是这样,本来是为了逃离婆婆与阿强长相厮守,谁知道后来阿强只会花钱没有打算,北上找舅舅也是走到半路才知道是不可能找见的,小美后来就很快委身林福祥,再后来生下女儿小美又返回溪镇,在痛苦中死于雪夜葬于西山之隅,落得个“身后白茫茫真干净”。小美的初心是和阿强厮守不再返回故乡让人耻笑,但后来在上海的欢快、在林家的温暖很快就让她和阿强的厮守变的怪诞,再后来回到溪镇却回不去想要的生活。如果小美要苟活,跟着林福祥就幸福一生,如果小美要痴情,就不会那么容易的委身林福祥,作为活着更不容易的女人,小美委身的是身不由己的生活。

人啊,都活在自己的想象中。

我在阅读这本小说的时候,手不释卷的动力就在于想象着有一天林祥福和小美会相见,会经过各种感情的纠缠,正是这样的阅读动力让我拿起书来就想一口气读完,但真正读完的时候却发现自己被作者忽悠了,故事的结局根本不是想象的那样。不落俗窠是个褒义词,但《文城》结局显然有些生硬,配不上这样的夸奖,作者活生生的把一个纠缠的故事写成两个互不相干的传记,在感情的复杂性上没让读者有大满足,但我对于感情复杂性的想象却是我手不释卷的动力,我活在自己对未知的美好的想象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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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Q活在他对过去的想象之中,“我祖上比你阔的多了”,林祥福却活在自己对未来的想象当中,他想了不少关于小美的好,至死也想不到小美的遭遇是书中写的那样,但正是林祥福对小美可以找得到追的回的想象,让他跋山涉水驻足溪镇。想象给了阿Q和林祥福同样的活下去的勇气,我们也是吧。驱动我们前进的往往是放不下的某种具体的东西,这东西往好了说叫理想往不好的说叫执念。执念这种东西可以诱惑我们上路,但很难不让我们改变,大部分人走着走着就拐了,做着做着就变了,这就是人性。

不写勾心斗角的小说已经不多了。

《文城》对角色的塑造比较扁平,不管是林祥福还是小美,或者顾益民和陈永良,都是简简单单的从良知出发的爱恨,绝少从利益出发的算计。关起门来的权衡利弊少,大道当前的光明磊落多。勾心斗角的生活已经让人很累了,真爱真恨的直白故事就显的珍贵。文学具有镜子和教化的双重作用的,作为镜子能让读者受主人公的感染反观出自己的不足,作为教化能唤醒善念抑制邪恶。

有段时间流行武侠小说,内容大多是江湖儿女快意恩仇,爱恨情仇一目了然,阳谋多阴谋少,敢爱敢恨爱恨都写在脸上,有人把这种快意恩仇的武侠小说叫大人的童话,好像爱读这类小说的人都带有五分不合时宜的幼稚,我却很欣赏这类小说主人公的简单,倒是像《背靠背脸对脸》《甄嬛传》之类的宫斗剧看得人头皮发麻。从合纵连横开始我们就是擅长窝里斗的一群人,宫斗剧又把这种无底线的争斗炫到了极致,教坏了很多人。很多人把尔虞我诈、两面三刀当做成熟的标志,自己活得累也害的别人活得不轻松。这类宫斗剧不管对生活还是工作还是整个国家的发展都是有害的,但在很多人眼里,这种奸诈却被称为本事。本事的目标是利益,但人还有道义。自私精明的人太多傻傻的人太少是社会法悲哀,虽然人类早就从树上下来了,但作为人高尚的那部分还是有点欠缺,就连大学教授也感慨“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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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天看到两个故事,觉得有必要记在这里。

其一是:我们再日常的表述中说“衣食住行”,为什么“衣”说在前面,是因为食是动物的本能,衣是人脱离动物有高尚追求知道害羞的智慧。

其二是:20世纪60年代,美国斯坦福大学心理学教授沃尔特·米歇尔设计的一个著名的关于”延迟满足”的实验。这个实验到了中国,实验的情况意外的超过所有人的想象:有的孩子马上吃了,有的孩子舔了舔到时间再吃,有的孩子到时间之后还会问:“如果我再等二十分钟你能不能给我更多?”这就是中国人的聪明。太会投机取巧太多尔虞我诈是妨碍进步的。

还是没心没肺做人不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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