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本书,我是花了三天读完,我不知道这是不是经典的不尊重。这本书给我的感受很震撼,我在阅览室阅读时,真的被里面的语言看到笑出了声,当我们看到里面的阿甘时,前期,我们可能会想到我们身边那些真正的傻子,“嘴里留着哈喇子,手里拿着瓶瓶罐罐”。可是里面的语言,以及多方位描写阿甘内心的想法时,我们不自觉的会在心里去思考,虽然这种说法会让我们很模糊。就像在《月亮与六便士》中“如果你写作是为了给别人看那真的是太可笑了”。确实是这样,在这本书中多次描写出阿甘对于别人说他是傻子时他的内心想法,自己在我是白痴但是我感觉你的做法更是白痴中纠结,对于纠结我不知道,这个词语是否对作者对阿甘的描写的不尊重。但我并不是说阿甘真的是一种白痴,而是她的思维已经超出作者前期为他铺垫的那么多了。 对于人物形象,在科伦将阿甘的裤子脱下来时,说阿甘是一个人体标本时,我们就不由得想一个傻子会把自己打扮的很整洁这真的是一个可笑的认知,当然肯定有很多人认为这是取决于他的母亲,但是我们看到后边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阿甘的母亲从小到大就是一个字哭,哭自己的命运,哭自己的孩子,哭自己的遭遇等等我们就先放下对他母亲的描写。
阿甘精神是什么呢,我那晚思考了很多,其实就是一种吃苦,但是对于他,他对于每一件事情没有说是有任何天赋,但是它多出的是我们都没有的耐心,有人看到这时候会思考,一个傻子没有自己的想法当然是愿意去做i,但并非如此,其实我们生活中的白痴是真的白痴,有些正常的也同样是白痴,他们只会想到短暂的快乐给自己带来的多巴胺,其实多巴胺分泌后带来的难过真的要难以想象。对于另一种物质——内啡肽。这是一种在我们痛苦的时候分泌的物质,他的分泌结束会给我们带来真正意识上的多巴胺,也就是成就感,满足感;为什么要在这里说这个呢,因为对于吃苦我认为是我在书里找到的第一个闪光点,吃苦的定义是什么我们很多人都已经真正的误解了;很多人认为我过得不好,一个月领那几分钱,我那么近的距离不打车我走着去等等等那其实真的不是吃苦,真正的吃苦其实应该是我们对于一件事的执着度,我们能沉得住心去做一件事不被外界的诱惑所打扰,所以阿甘的这个闪光点让我真的很欣赏。 对于后期我们看到了阿甘懂得放下,当养虾产业已经做大做强,他带着自己的猿猴坐着火车去了另一个地方,任何人对于金钱的诱惑抵抗力真的几乎为零,但是我们不能还是按照有色眼镜去看他,当你用那种有色眼镜看他的时候你就已经不如他了,因为其实放下是为了更好的拿起,我所说的不是,而更多的是我们对人生的感受,做大做强产虾业的阿甘当时差不多已经四十多了,但他的心脏已经超出了很多实际年龄的成熟,但最少他知道自己是为了自己而活,要不然到最后一件值得回忆的事情都没有,真的真的!
《阿甘正传》读后感 :知道自己是为了自己而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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